法律分析:
农转非的程序是:1、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2、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等资料;3、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等资料,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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