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试用期可以主动申请离职吗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试用期不可以直接走人,除非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提供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等情况下,劳动者可解除合同。试用期辞职需提前3天递交书面申请,离职日期为申请后的第4天。劳动者应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领取个人档案。总之,试用期可以直接走人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法,否则需提前通知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一、试用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试用期不可以直接走人。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没有提前3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不办离职就直接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试用期辞职流程

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数发放。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如果个人档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四天同时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

三、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是不可以直接走人的,除非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事宜,这时劳动者可以直接走人,其余情况,劳动者应该提前三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无需对方同意,3天后都可以离职,这就是试用期可以直接走人吗的全部内容。

结语

试用期不可直接离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未提前3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情形。劳动者直接离职将构成违法,用人单位可要求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和招聘费用。试用期辞职需提前3天递交书面申请,离职日期为申请后的第4天。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按出勤天数发放。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书面签字,领取个人档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或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需遵守规定,除法律规定事项外,劳动者应提前3天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