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责任由宠物的主人承担。但宠物的主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比如受害人故意挑逗宠物的,那么宠物的主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一、宠物狗意外死亡主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精神损害赔偿主要适用于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对于财产损害,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仅对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受损的情形,权利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宠物犬在法律上一般被视为主人的财产,主人可否因宠物伤亡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判定的标准在于,宠物是否属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
宠物狗属于特定纪念物品的,主人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否则,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狗咬人到底属于哪个部门管?
第一:(防疫)归卫生防疫部门,接种狂犬育苗。狂犬病的潜伏期为15年。第二:(追责)如果是被家犬或宠物犬咬伤的话就可以直接找狗主人,找到狗主人后先协商赔偿事宜,如协商不下,可向当地派出所求助,申请调解。在法律层面这个事情属于:第三方人身损害,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下,那可以向狗主人属地法院起诉,其实理由:第三方人身损害。申请民事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并提供相关医疗凭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