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承租人不知道车子有瑕疵,出租人没有在租赁时明确告知承租人车子存在问题,承租人也无法通过外观进行判断,而在使用的过程中因车子本身的问题致使车子毁损、灭失的,承租人不具有赔偿的义务,还可以要求较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不过,要是因承租人存在过错导致车子毁损,而非因车子本身的瑕疵的所致,承租人仍有赔偿的责任,车子本身有瑕疵不能作为免责的事由。2、承租人事先就知道车子存在瑕疵,不可否认,有些承租人急需用车,在出租人告知车辆有瑕疵的,但是承租人仍选择租赁车辆,那在明知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出租人就不具有瑕疵担保责任,出现毁损的时候原则上承租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