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前,在我国被告撤销裁定书的送达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与起诉审查期限一致,即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允许撤诉的裁定。但具体期限需要与法院沟通,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护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诉权。必须受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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