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修公司的预定合同定金可以退还,但若装修公司毁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若支付定金一方毁约则定金不予退还。
二、业主签订装修合同时需注意甲乙双方的明确、甲方派代表、施工方权利与义务、详细约定工期和工程质量验收内容等事项。
三、签订装修合同时需注意公章的使用、装修术语的理解和现金支付的风险。
法律分析
一、装修公司的预定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定金合同的成立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还必须有交付定金的行为;第二,定金担保的主合同,一般是给付金钱债务的合同。第三,法律对定金的数额有限制,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综上所诉,如果是装修公司毁约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支付定金一方毁约的,定金不予退还。
二、业主签装修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写清甲乙双方:装修合同其实就是业主将自己的装修工程承包给装修公司而签订的法律文件,合同中要写明发包方和承包方,即我们平时所说的甲乙双方。
2、甲方派代表:家装的甲方代表一般都是业主自己,或是能够替自己监督工程的家里人。
3、明确施工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中要明确的写出施工方享有的权利和需要履行的义务,主要有预先制定出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给业主审批。
4、约定工期要详细:约定工期不止是约定一个完工时间,还要包含出现问题,拖延工期甲乙双方的权利。
5、约定工程质量与验收内容:合同中需要写清工程的质量需要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而且分等级付费,合格的话就是一般等级的费用。
三、签订装修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
1、签订装修合同,竟然没有公章;
在装修房屋中,会有各种需要装修公司盖章的文件,例如装修合同、项目验收单据、材料购买单据、交接单据、付款单据以及竣工单据等等,有些住户在整理的时候,认为只需要经办人或者设计师签字就可以了,其实这是具有极大的法律风险的。
2、装修术语不懂,吃亏大;
由于住户不懂装修术语而产生的装修纠纷比比皆是,也有一部分不良的装修公司利用这种漏洞坑害消费者,使得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3、现金付款风险大;
有些住户在选择付款方式的时候,选择以现金付款的方式来支付装修费用,但这其中却存在很大的猫腻。因为住户用现金支付的时候,收款的是装修公司经办人,并没有明确的凭证,有些装修公司就谎称公司并不知情,收款是经办人的个人行为,除此之外,以现金支付工程款还可能产生付款数额及货币真伪方面的争议。
结语
装修公司的预定合同定金可以退还。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综上所述,如果是装修公司毁约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支付定金一方毁约的,定金不予退还。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业主需要注意写清甲乙双方、甲方派代表、明确施工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工期要详细、约定工程质量与验收内容等方面的事项。此外,签订装修合同时需注意使用公章、了解装修术语以避免纠纷,以及避免使用现金付款以减少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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