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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孩子有没有选择权

2020-08-23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在我国若是夫妻离婚,年满10周岁的孩子有选择权,在其父母婚姻解除后,法院会尊重和适当参考孩子本身的个人意愿。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

一、签订离婚协议抚养费没能力给怎么办

抚养费没有能力给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没有能力支付时,可以与抚养一方协商减少抚养费标准。

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协商延迟或者用其它财物抵扣。夫妻双方离婚,涉及到孩子抚养问题的,双方可以约定自行抚养或要求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用。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直接抚养孩子支付抚养费是法定可以主张的费用,即使当事人没有能力或者经济困难,也不能成为不给的理由。暂时没能力给的,可以和对方协商暂缓支付,长期不给的,还可能被对方起诉。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

二、没领证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没领证孩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作出判决,这主要是考察父母的经济状况、个人品德习性、受教育状况等。总之,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最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一方。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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