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请律师是律师去取证还是自己取证
调查取证不完全都是律师应该做的。
一般来说涉及一个普通民事案子,如果当事人委托了律师全权负责,在当事人提供线索的前提下,律师应该进行调查取证,如果当事人只委托了律师代表出庭,那边当事人自己应该先调查取证,调查取证不能的时候,可以委托律师提供相关便利服务;在有些证据采集有难度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出面调查取证。如果是刑事案子,调查取证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有规定的有主体资格的人员去实施,比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法院或者律师。
二、所有案件都可以委托律师吗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诉讼的需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另一方面,又是对委托代理人人数的限制,这种限制,既不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又有利于诉讼的进行。
国外对委托代理人的人数规定不一致,比如法国只限于委托1人。美国、日本、匈牙利对委托代理人的人数不限制。在美国,重大案件,原被告都可以组织律师团。匈牙利规定,在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下,任何一个代理人都可以单独代理,但每个诉讼行为只能由一个代理人实施,如果几个代理人的声明和诉讼行为不一致,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决定,认为当事人的声明和行为不一致。
三、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经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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