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的名字前后是没有区别的。产权证上面登记的名字,若是两个人以上,则他们均是共有产权人,名字的先后是没有区别的,并不是说名字在前面的占有的所有权的比例就大,名字在后面的占有的所有权的比例就小,是没有这种说法的。共有产权人可以互相商量进行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约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一条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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