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房地产权证》;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其他文件。
二、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抵押权登记一般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
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
3、房屋所有权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资料:
土地使用(租用)证;
抵押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及主管单位备案的文件;
抵押人为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已婚的应提交结婚证或其他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及配偶身份证,未婚的应提交单身证明;
委托办理的,应提交委托公证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抵押人为未成年人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应提交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
登记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三条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