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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评审中心的评审结论能否作为建设工程款结算依据

2021-01-12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财政评审是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的评定审核,是国家对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及履行。但若双方约定以财政评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则财政评审结果已经转化为民事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此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将财政评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但对以财政评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的合意应当具体明确,不能进行解释推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如何认定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审核结论问题的答复》明确:“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的评定审核是国家对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及履行。但是,建设合同中明确约定以财政投资的审核结论作为结算依据的,审核结论应当作为结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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