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正确表达意思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作证。所谓证人证言是指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向人民法院就自己知道的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证人必须有作证能力才能提供证人证言,但作证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无直接关系,即有时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供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做证人怎么样才能被当事人知道
不管证人是否出庭作证,只要证人的证言被律师或公诉机关作为证据使用的话,当事人都会知道证人作证的事情。在民事案件中,证人不出庭作证一般不会影响证人证言的效力。在刑事案件中,证人不出庭接受双方当事人及律师、法官的质证的话,证人的证言没有证明力,不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在刑事案件中,证人不可以拒绝出庭作证,在民事案件中,律师如果要求证人出庭的话,证人可以拒绝。
二、证人可以是单位吗?
证人,即知道案件情况并提供证言的人。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民事诉讼中个人、单位均可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刑事案件中只接受自然人(公民)作为证人,不接受单位作为证人,即单位不能以单位名义提供证人证言。
三、有直系亲属可以做作证人吗
所谓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凭借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种诉讼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必须了解案件的情况。如果知道案件情况是证人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成为证人的必备条件。证人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是在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中或者发生之后形成的,在诉讼中,证人把在此之前形成的记忆通过语言文字再现出来,成为证人证言。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义务,对于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证言,除非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得以拒绝。证人在作证时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所以,直系亲属也可以作为证人,只是他的证明力也许不如无利害关系的证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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