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由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证券交易称为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资金买证券叫融资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卖出为融券交易。
法律依据: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全文》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怎样续约融资融券
当融资融券合同到期后续约的,可以到证券公司进行办理,提交申请。
单笔融资融券合约不超过6个月。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单笔合约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期限。
融资融券如何办理
第一步:投资者需确定拟开户的证券公司及营业部是否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质。第二步:投资者需确定自身是否符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条件。第三步:投资者需通过证券公司总部的征信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将对申请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进行征信,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办理客户征信,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诚信合规记录等情况,做好客户适当性管理工作,并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予以记载、保存。 对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从事证券交易时间不足半年、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低于50万元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本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为其开立信用账户。 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可不受前款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证券类资产的条件限制。 本条第二款所称股东,不包括仅持有上市证券公司5%以下流通股份的股东。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适当性制度要求,制定符合本条规定的选择客户的具体标准。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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