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产证只登自己名下,房子和个人财产属于自己,共同还贷应补偿配偶;买房产证登双方名下,房子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多的应得到适当补偿。
法律分析
第一、如果一方在婚前贷款购买房屋并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的按揭贷款和剩余贷款都属于个人财产和个人债务。但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还贷并增值的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应对配偶进行补偿。
第二、如果一方在婚前贷款购买房屋并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该房屋的按揭贷款和剩余贷款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但是,在具体分割时应根据出资情况适当多分给出资方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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