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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作案人员要全部抓齐吗?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犯罪团伙人员没有全部抓捕归案,已经抓到的不会一直关下去的,会进行批捕然后审理案件。团伙作案,并不是一定要全部抓住才判刑。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通知规定,团伙作案的部分犯罪分子在逃的,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可以先行判决。

一、检察院公诉后一定会判刑吗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不一定就会判刑,也有宣判无罪的可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通过公案机关侦察、检察院审查后起诉到法院的,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1)对于单一罪行的案件,查清的事实足以定罪量刑或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

(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

(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4)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

二、主犯不到案从犯能否判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2)确定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是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况等;(3)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是某一种或某几种性质的犯罪的事实;(4)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的事实。综上,只要具体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且该犯罪嫌疑人已经在案的,就可以根据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进行起诉,不必非得等到其他案犯全部到案。

三、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有什么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有: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需要查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需要已经查清的部分罪行达到起诉条件。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量的要求,是指用以明犯罪事实的每一个证据依据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同时又与犯罪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能够明案件的事实真相。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某种犯罪并非一定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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