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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2021-04-26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夫妻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抚养费标准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

一、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变更?

(一)双方协商

夫妻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进行协商。

(二)诉讼解决

第一步:收集证据

(1)证据包括:对方未尽抚养义务的证人证言;生活开支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孩子的意见等等;

(2)整理证据时,考虑影响法院判决的因素: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第二步:原告起诉

1.法院管辖: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2.离婚起诉书:原告需要将孩子抚养权变更的诉求在起诉状中写明。

第三步:等待法院立案

在起诉后,法院会经过审查,7日内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将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法院退回原告的起诉状和其他相关材料、证据,并告之理由。

第四步:法院调解

法院在审理就离婚案件中,通常会先根据现有的证据进行调解。如果通过法院调解,双方就孩子抚养权的变更能达成一致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字生效。如果双方经过调解没有达成一致的,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

第五步:调解不成,开庭审理

需要开庭审理的孩子抚养费变更案件,法院会送达传票给原被告,通知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六步:法院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原告抚养权变更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

第七步:给孩子落户

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进行办理户口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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