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及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的情形。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为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届满后可继续承包。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的情形包括协议解除、严重违约和情事变更。解除合同后,基于原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消失。
法律分析
一、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是多长
1、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承包期限届满,可以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二、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成为不必要,并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已无法弥补的,无过错方有权解除。
(3)情事变更解除,即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后,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依照情事变更原则,受损害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解除使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有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承包期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继续承包。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并可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对于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的情形,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当事人严重违约或情事变更等方式实现。解除合同后,基于原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将消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三条 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参照适用本编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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