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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想离婚,如何应对?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精神病引发的离婚诉讼需要注意患者的监护和治疗问题。对于久治不愈、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精神病人的诉讼能力和行为能力问题需要考虑,需设置代理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清醒时应保障其处理婚姻事务的权利。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调解可能不可行,需通过判决决定是否离婚。处理精神病人离婚案件需注意程序性问题。

法律分析

因一方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主要有三种情形:

(1)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婚后久治不愈的;

(2)一方婚前患过精神病,但患者和亲属隐瞒其精神病史,婚后共同生活中又复发的;

(3)一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的。

对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诉离婚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

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监护、生活、治疗等问题。处理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注意一些程序性问题:首先,精神病人的诉讼能力和行为能力问题。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需要设置诉讼代理人,一般由父母或者近亲属作代理人,夫妻之间作为第一监护人并不能作为离婚诉讼的代理人。而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不应该剥夺他们的诉讼权利,在其清醒时,应保障其处理自己婚姻事务的权利。其次,涉及到具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情形的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因为诉讼代理人无法表示当事人本人的真实意思,不能以调解方式准予离婚,可以通过调解促使双方和好,但不能调解和好的,必须以判决方式决定是否离婚。

拓展延伸

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寻求法律保护与支持

对于夫妻中一方患有精神病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寻求法律保护与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受影响的一方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他/她可以寻求离婚,并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以结束这段婚姻。离婚申请需要详细说明精神病患者的状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其次,受影响的一方可以申请临时保护令,以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临时保护令可以限制精神病患者接近受害方,并保护其免受进一步的伤害。此外,受影响的一方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律师可以协助他/她理解自己的权益,提供法律指导,并代表他/她与精神病患者进行法律交涉。在这个过程中,法律保护与支持将确保受影响方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结语

对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经过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然而,处理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需要注意程序性问题。首先,要考虑精神病人的诉讼能力和行为能力问题,需要设置诉讼代理人,确保其合法权益。其次,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应在其清醒时保障其处理婚姻事务的权利。另一方面,受影响的一方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申请离婚、临时保护令和法律援助等。通过法律保护与支持,确保受影响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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