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不服不能起诉的原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一、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后的流程是怎样的?
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后如果对责任认定书的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如果没有异议的。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结果协商赔偿事宜即可,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或者也可以申请交警介入调解解决。申请调解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调解申请。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当事人可以就赔偿等相关问题自行协商,也可以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果无法协商或者调解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自现场调查之日开始计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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