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退伍军人安置待业期间工龄连续计算。按照人事管理的习惯,退伍军人安置到地方单位工作后,接续原来的军龄,合并计算工龄。等待安置期间不中断,安置到地方单位工作后,连续计算工龄。
法律依据:
国务院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三十七条 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八条 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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