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辖 约定不明情形有六种,主要是: 1、约定由当地法院 管辖 ,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约定无效; 2、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但合同签订地不明确的,约定无效; 3、约定与案件无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管辖,违反法律规定,约定无效; 4、约定由守约方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约定无效; 5、违反专属管辖,约定无效; 6、约定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争议,约定不明导致约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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