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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能要求退房吗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以下是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的七种常见情况:1。延期交付房屋是目前购房者最有可能遇到的情况。开发商和购房人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后,无法得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开发商在购房人催告后三个月内未履行的,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退还购房款和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的开发程序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有完整的证件才能建造和出售房屋。开发商证件不全的,属于违法操作,与买受人签订的合同无效。由于合同无效,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支付的房价。

3、未经买受人同意,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在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规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前必须经买受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将构成违约,购房者有权退房。未经买受人同意,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相关设计的,买受人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

4、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受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产权证。如果约定这个条件可以退房,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或者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届满一年以上,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还利息。

6、如果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买受人可以退房,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7、房屋存在抵押、联合建设或其他经济纠纷。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前将出售的房屋抵押而未告知买受人,或者出售给买受人后将房屋抵押给他人,买受人查明后可以要求退房。

8、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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