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办理房贷要先维护好自己的个人征信报告。2、不守信用、欠钱不还、平时信用卡就逾期不还的,还有为别人做担保,但对方逾期不还款,这一系列都会影响自己的征信,这是银行考虑是否借贷的重要依据。
下列几类人将无法办理房贷:
一、信用不好的人。
银行放贷最看重的是个人征信,办理房贷得人要先维护好自己的征信报告。大家从小被教育要做一个有诚信的人。所以不守信用的、欠钱不还的、平时信用卡就逾期不还的,还有为别人做担保而对方逾期不还钱的人都会影响自己的信用,这就是银行考虑是否借贷的重要依据。
二、从事高风险行业的人
对从事高风险行业的人说,银行是拥有一套完整的风险评估系统的。银行会为了避免风险,对于工作危险系数越大的人群,批的贷款金额会越少;并且工作不稳定的人也是经常会遭到银行拒贷的情况,毕竟自身工作的不稳定,收入自然也是不稳定的,那还款能力也会随之不稳定,所以银行会为了少担风险而对这些人员拒贷。
三、年龄太小或太大
现在很多的大学生也贷款买房,但都是会被银行拒绝,因为她们年纪太小而不能拥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因此在房贷偿还上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年纪太大的人不也批贷款也许是考虑到年岁已高,若后面发生突发的情况,银行还需要售后来自行操作,这种具有高风险的事,银行肯定是不愿意承担这个风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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