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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缓刑期间怎样减免刑期

2024-01-29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同时应当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有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一、减刑有哪些立功表现

应当减刑的重大立功表现主要包括:

1、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减刑最基本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减刑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八条

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当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缩减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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