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拘留。错误违法,将有权获得 国家赔偿 ,否则再不能获得国家赔偿。 根据 国家赔偿法 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 合同赔偿 的权利。 依违反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 法规 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的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该条该款的规定,有权获得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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