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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想离职,工资怎么结算?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分析: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工资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数额和其实际的出勤天数来结算。

2、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其解约时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工资,并且应当以货币的方式来进行结算。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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