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一户拥有多处宅基地犯法,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
2、此外,村民出卖、出租、赠与宅基地上的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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