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儿一女离婚和女方的处理如下:
1、若夫妻双方已经通过协商协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并协议确认的,或者在有效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离婚后父母双方有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可以予以支持;
2、两个孩子中若有处于哺乳期或两周岁以下的情况,应当由母方抚养,如果母方患有严重疾病等无法承担抚养义务的情况时,可以由父方抚养;
3、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在争取抚养权上有争议的情况,应当尊重小孩的意见,法院在判决时应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思想品德等因素并做出合理判决。
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孩子的生活习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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