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出现质量问题只要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就可以起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装修公司不愿意承担保修责任或者不愿意赔偿因装修质量给业主造成的损失,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 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