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征求意见稿,试点为期2年,分地区分阶段实施。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试点地区将逐步建立和规范大额取现预约、大额存取现登记、大额现金分析报告、监督检查等制度。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
七、加强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大额提取现金的管理企业单位不得使用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银行不得为企业单位签发和解付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因生产经营需要,个体经营者缴存汇票或本票保证金后,银行可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但每张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的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不含30万元)。同一开户银行一日内不得对同一收款人签发两张(不含两张)以上的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如果签发的每张现金汇票本票的金额超过30万元或一日对同一收款人签发两张以上的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须经开户银行上级行批准并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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