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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有哪些生效条件

2024-04-23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很多当事人往往自行谈判,起草和签订离婚协议。其实这是很多当事人对法律的理解并不完全正确的表现。因此,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以为离婚协议经夫妻双方签订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事实上,离婚协议是基于身份关系的协议,并不当然为签字或盖章生效。

婚姻登记规定:离婚协议应经离婚登记而生效。离婚协议生效前,

协议对双方没有拘束力,一方当事人不能将协议作为向对方主张权利的依据。也就是说,夫妻在离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即使双方都在协议上签字确认,但只能在

婚姻关系解除时生效,如果婚姻关系未解除,该协议就不能生效。

一、离婚协议具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合法,且已经婚姻登记机构予以确认,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在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书就生效了。因为离婚协议书是附条件生效的协议书。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动机的赠与,是夫妻双方基于身份关系和婚姻关系而作出的一种财产分配,双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赠与后,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后,如果一方不按协议书履行,另一方可以据此提起诉讼,协议的内容往往会成为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可不可以更改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更改需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可以变更;

2、夫妻已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生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前自由协商的结果,相当于处置自己的权利,不能反击;夫妻对离婚协议内容不满意的,不得签订离婚协议或者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是夫妻选择离婚协议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订的协议。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时,离婚协议书提交民政局,没有离婚协议书就不能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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