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入会由本人申请,基层红十字会批准,报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方可确认其会员资格,成为个人会员;个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基层红十字会组织的,可以直接到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县级红十字会申请入会。
一、红十字会是什么组织?
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
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建会以后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而积极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新中国成立后,红十字会于1950年进行了协商改组。1952年,红十字会恢复了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合法席位。
红十字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和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履行法定职责,发挥其在人道领域的政府助手作用。
二、红十字会的工作内容
1、备灾与救灾。中国红十字会建有区域性和省级备灾、救灾中心。每当大的自然灾害发生,红十字会即开展社会募捐活动,为灾区筹集赈济款、物资。
2、卫生救护。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
3、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于社会上最易受损害的群体。
4、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宣传动员群众无偿献血。
5、培养红十字青少年。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建立红十字组织,进行精神文明教育及青少年的卫生健康教育,促进学生的德育发展。
6、对外交往。中国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并缴纳会费的,可以自愿参加中国红十字会。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通过申请可以成为红十字会的团体会员。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国家支持在学校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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