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为了个人幸福,经协议人自愿协商,达成正式分居协议,如下:一、协议人自愿协议分居,在分居期间:1、双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义务且不得与第三方发生性关系;2、双方互不履行相互抚养之务。3、分居期间,各方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双方均不得对外借债,否则,视为个人债务。二、分居的期限:时间为两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三、分居结束时,双方有如下选择:1、双方协议自愿恢复正常夫妻关系;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3、双方协议不成,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届时本协议将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民事证据;四、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随意反悔。以上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协议人(方):协议人(男方):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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