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主体与客体法律问题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分析: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八十条 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