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要件:1.犯罪主体为商业银行等;2.主观上为故意;3.犯罪客体为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和公众资金经营制度;4.客观上为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财产。
法律分析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一)犯罪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
(二)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三)犯罪客体为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和公众资金经营制度;
(四)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财产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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