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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后能否继续进行资产抵押?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股权质押是指以股权作为质押标的设立的质押,与财产抵押不同。股东将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将财产抵押。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需订立书面合同;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质权自登记时设立;其他股权出质,质权自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分析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可以,股权质押和财产抵押对对应的标的物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股东将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将财产抵押。

《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拓展延伸

股权质押对资产抵押的影响及法律限制

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抵押物,借款人通过股权质押获得资金。在进行股权质押后,是否还能进行资产抵押,需要考虑相关法律限制和影响因素。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债务人质押股权后,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可能影响其他债权人的权益。此外,银行在进行资产抵押时,也会考虑股权质押的情况,可能会对资产抵押的额度和条件进行调整。因此,股权质押后进行资产抵押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商,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结语

股权质押是一种以股权为质押物的融资方式,能够为借款人提供资金支持。然而,进行股权质押后,是否还能够进行资产抵押,需要考虑相关法律限制和影响因素。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债务人质押股权后,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可能会影响其他债权人的权益。因此,在进行股权质押后进行资产抵押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商,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二百零三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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