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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纠纷在哪些方面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主要发生在以下方面:

1、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处分股权;

2、公司未根据法律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

一、公司变更法人股权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需要的材料有:

1、股东会议同意股权变更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办理变更登记所需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如何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程序如下:

1、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2、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作出答复,不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3、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股权;

4、如果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则可以转让。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隐名股东可以转其股权吗

在当事人一致确认及隐名股东实质行使了其股东权的情况下,应认定隐名股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相应的显名股东仅为名义股东,这种情况下,股权转让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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