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物价值超过了债务的,则抵押物拍卖之后清偿了欠款的余额返还给抵押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抵押物价值缩减抵押权人应该如何做
1、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排除侵害或赔偿损失。
2、对于抵押物的侵害即对抵押权的间接侵害,一般是指行为人不法的损毁抵押标的物使其价值减少或灭失的行为。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零八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哪些担保
根据法律的规定,抵押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应对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
1、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2、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3、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法律利息不能超过多少金额
法律规定欠款的利息不得高出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利息在该范围之内的,属于合法的利息;超过该范围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追讨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时效怎么办
诉讼时效届满,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只要债务人不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为理由进行抗辩的,法院也不得主动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仍然可以实现权利。
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债权人没有起诉的,可以通过公司催告的方式要求对方还款的,债务人如果在催款承诺书上签字的,即可成立新的债权,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土地抵押登记是否一定要审查抵押金额?
土地登记机构不应当审查抵押物的价值及抵押金额。理由如下:
一是《民法典》没有要求登记机构审查抵押金额,并且明确规定登记机构不得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其中隐藏着登记机关不得干预抵押物价值及抵押金额之含义。
二是抵押物的价值由抵押双方当事人确定,只需要当事人认可即可,不需要登记机构审查。
所以,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时不需要审查抵押金额。 该内容由 张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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