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在看守所提出减刑
1、在看守所提出减刑的要求是:首要的是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或者在看守所内争取有立功表现,经监管部门审核符合减刑条件的,会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减刑。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认罪悔罪;
(2)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3)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4)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二、如何申请减刑
1、在符合申请减刑的标准后,应当先写明减刑申请书提交给服刑监狱的监狱长,并且在申请书中说明下述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户籍所在地以及法院的判决日期、罪名和执行之日;
(2)犯案情节、缘由和服刑期间的积极行为;
(3)说明减刑条款,申请人符合哪一条件。
2、提交了申请书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经组合议庭审理后,认为确有悔改或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而对于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减刑期限不得少于原判决的二分之一,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13年。同时,被判处死缓最后减刑为无期徒刑的,再申请减刑,期限不能少于25年,死缓减刑为25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不得少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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