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个人借贷能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是如果是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则不能抵押。
一、债务人或第三人不可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得抵押的财产如下: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房屋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进行抵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在以下情况下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7、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8、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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