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面对企业裁员,员工要注意哪些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面对企业裁员,员工要注意下列事项:其程序是否合法;裁减人员的数量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法定的裁员情形;以及是否依法向被裁减的员工支付了经济补偿金。

一、裁员一年以内的员工要怎样赔偿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时,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不满一年,但超过6个月的,要给予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工作不满半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企业该合法裁员的方法: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二、解除劳动合同给付经济补偿的方式

解除劳动合同给付经济补偿的方式有:

1、非过失性辞退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企业能辞退以下员工: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员工;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员工;

5、因员工欺诈、胁迫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

7、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员工;

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0、经济性裁员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