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占用土地怎么处罚
1、非法占用土地怎么处罚具体如下: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且要将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到占用以前的状态;
(2)如果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上新建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进行拆除;
(3)如果建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则建筑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非法占用土地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占用土地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3、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4、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5、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
6、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
7、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8、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
9、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10、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11、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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