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元。行为人进行保险诈骗的,其违法所得的金额达到一万元的,我国公安机关即应当进行立案追诉
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反保险法规定,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主要特征如下:
1、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公共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保险金。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定,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行为人必须具有骗取保险金的目的,保险诈骗的犯罪故意可能产生于投保以前,也可能产生于投保之后。过失不构成本罪。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六条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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