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多久之后可以立案侦查应当根据案件的调查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如果符合立案的标准那么受理后就可以立案。做笔录和立案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后,要经过两个环节,一是“受理”,二是“立案”。不论任何问题的报案都是要受理的,做笔录、接受报案人提供的证据以及进行初步调查都是受理的工作范围;当对受理的情况进行审查后,如果不属于公安机关的案件,他们会移送给其他执法机关处理,案件不属于违法的,会作出不立案处理。并告知报案人,属于他们管辖并有相应证据的,会立案调查(刑事案件称为侦查)。不知道你是因为什么报案的,如果情节达不到立案标准就不予立案,举个例子来说,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5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才能立案。
一、立案要具体哪些条件?
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
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
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
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
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
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
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
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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