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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恶一定要没收财产吗

2022-06-24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涉黑恶会没收财产,但只没收非法部分。

我国法律并不是只要认定为黑社会就一定会没收其全部财产,一般会是对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财产进行没收,只是大部分情况黑势力所得到的财产基本上都是属于非法所得的。没收时应当对被告人所经营项目根据项目本身的性质以及经营手段来界定是否属于违法所得。

一、判无期有没有没收财产等有关事项的

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属于附加刑,只有刑法分则中明确规定没收财产的犯罪,才能适用这种刑罚,并不是绝对的,所以无期并不一定会没收财产。首先,依据《刑法》第59条可知,没收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家所有。该附加刑,一般适用于严重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等都有关于没收财产的规定。其次,在适用没收财产的刑罚时,应当注意必须严格执行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我国刑法分则对于什么性质的犯罪、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适用没收财产的刑罚,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司法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时须严格执行法律,不得随意扩大没收财产的适用范围。因而,判无期不一定没收财产。

二、涉恶案件财产怎么处理

涉案财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没收:(1)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聚敛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2)黑恶势力组织成员通过个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聚敛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3)其他单位、组织、个人为支持该黑恶势力组织活动资助或者主动提供的财产4)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通过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获取的财产或者组织成员个人、家庭合法财产中,实际用于支持该组织活动的部分5)黑恶势力组织成员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以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6)其他单位、组织、个人利用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7)其他应当追缴、没收的财产。

三、洗钱行为与洗钱犯罪的区别

洗钱犯罪,就是通过各种手段掩盖犯罪收入的来源,使之合法化的过程。洗钱行为,只要当事人从事犯罪受益或非法所得清洗,都构成洗钱行为,而不论其清洗的上游犯罪是何种犯罪行为。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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