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权民事责任形式的概念和特征侵权民事责任形式是指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具体的民事责任方式,有如下特征:
1、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是落实侵权责任的具体措施。
2、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不仅是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判令不法行为人承担责任的方法,而且也是不法行为人应向受害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即表现为国家对被侵害的权利所采取的补偿与救济的方法。
3、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是财产性的,但又不限于财产性民事责任形式。
(二)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原物。
5、恢复原状。
6、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7、赔礼道歉。
8、赔偿损失。
一、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适用什么原则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侵权行为法的核心,决定着侵权行为的分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事由等重要内容。它既是认定侵权构成,处理侵权纠纷的基本依据,也是指导侵权损害赔偿的准则。我国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原则与公平责任原则。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二、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对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界定归责的含义,“是指行为人因为侵权行为致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以后,应依据何种标准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二)加害责任原则已经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而在过错主义归责原则和无过错主义归责原则之间,过错主义归责原则是一般,无过错主义归责原则是例外
(三)环境侵权民事责任中的无过错主义归责原则是指:在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致害人即使没有过错也要承担因环境污染而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责任。
(四)在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不管受害人能否证明致害人的过错,致害人都要承担因环境污染而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责任。
(五)不违法并不等于没过错在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环境侵权民事责任中,运用的依旧是过错主义归责原则,只不过是变相的过错主义的归责原则。
(六)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无过错主义归责原则中,环境侵权的行为人其实是有过错的,这种过错是客观存在的。只是在环境诉讼中不去关心其是否有过错。也就是说环境侵权行为人的过错是可以忽略的,是免于证明的,是被推定存在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