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作出重要决议,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决议时采用一人一票的方式。
法律分析
《公司法》关于表决的规定有以下内容: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八条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拓展延伸
《公司法》中股东表决权的限制与保障措施
《公司法》中股东表决权的限制与保障措施涉及公司治理的重要方面。根据该法规定,股东的表决权受到一定的限制,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其中,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持股比例限制、表决权的冻结、股东行为的限制等。这些限制旨在防止少数股东滥用表决权,保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平等权益。同时,为了保障股东的权益,公司法也规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如提供信息公开、召开股东大会、行使股东诉讼权利等。通过这些限制和保障措施,公司法旨在维护公司治理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结语
《公司法》中股东表决权的限制与保障措施涉及公司治理的重要方面。旨在防止少数股东滥用表决权,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平等权益。同时,公司法规定了信息公开、股东大会召开等保障措施,维护公司治理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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