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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民间借贷中的担保期限是多长?

2023-09-2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民法典》对保证责任的期限进行了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后六个月内。若债权人在此期限内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责任将消除。此外,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被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两年。对于民间借贷担保人,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后六个月内。具体保证责任期限应根据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分析

1、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第六百九十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

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针对于保证合同中的担保人行为,如果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是担保责任的话,一般来说旅行日期是为六个月。如果约定不明的话,一般保证期间的主债务履行是两年之内。如果双方之间有所约定的话,那么就按双方之间的约定来进行计算时效。

结语

保证合同中的保证期限根据具体约定而定。一般责任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情况下,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这段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情况下,保证责任将消灭。而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则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保证合同中如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果双方有特殊约定,应按照约定计算时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人还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并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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