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书下来后仍然能通过法院达成调解。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而法院对二审案件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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