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孩子在哺乳期的妇女等。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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